张一夫

谁让银行变成了黑社会?

2012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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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银行变成了黑社会?

 【文/宾语】    

 

    一直以来,重庆市民董历丽都认为,保管钱的最保险办法是将钱存到银行,直到201112月她银行卡里40余万元被盗刷为止。然而,令董历丽没有想到的是,当她找到发卡的工商银行讨要赔付时,对方却以自己没有责任而拒绝赔付。(8月16《重庆晨报》)

 

    这消息无法让人淡定。    

    又是一次储户卡上的钱被海外盗刷。
   
又是一次银行铁嘴铜牙死不认账让储户自认倒霉。
   
无数的例子早就告诉人们并且一再告诉人们,储户的钱放银行是没有保障的。
   
储户从没有离开过重庆,但她的存款在澳门被人通过购买珠宝首饰用POS机给刷走了;银行卡一直随身带在身上,密码从没有泄露给他人,也没有进行过大额的取款和交易,她卡上的45537792元却不翼而飞了。
   
储户去找银行,得到的答复却是:银行没有任何过错,你可以去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判定我们该赔付,我们再赔付。
   
多么无赖的回答!   
   
这些年,提起银行可谓罄竹难书。
    2010年12月31,在京务工的福建人刘志国要回福建和妻子团聚,就把分散在不同银行卡上的12
万元集中转存到了建行储蓄卡上。去年春节前,刘志国去银行取钱时傻眼了:卡上只剩下8000多块,被盗走了11万多元。这中间,卡一直在他身边,他也没有用过。
   
通过多次奔波,刘了解到,他的钱是在泰国被多次盗刷的,从存钱到开始被盗,也就间隔了4天时间。
   
建行方面称和建行没关系。   
   
刘志国报警了,警察当时就很明确地告诉他,这是个跨境案,一来不能派警力去国外追,二来涉及跨境,要逐级上报,但11万数额太小,都不够警察出差费用。
   
刘志国多次找总行领导寻求帮助后,建行先后两次合计给了刘志国2.5万元,但这2.5万元都是以借据形式给的刘志国,并在第二张借条上写明要刘志国承诺,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向建行寻求帮助。
   
储户把钱存在银行,银行就负有保管储户存款及个人信息的义务。储户的钱被你保管丢了,只要你不能提供储户存在过错的证据,就应该及时赔付储户的损失,待案件侦破后向盗刷银行卡的行为人追偿,凭什么所有责任你一推六二五,所有问题储户自己来扛?
   
银行是否敢向公众承诺,自己的安全防护体系是万无一失、滴水不漏的?是否敢说银行卡的技术手段是别人突破不了、不可能被复制的?
   
如果不敢承诺,储户把钱存进银行后,银行卡就成了唯一的凭据。储户卡不离身,(密)码不离心,钱被盗刷后你说你无过错,你说密码是储户自己泄露的,这不是无赖是什么?
   
银行有句口头禅叫“银行的钱是国家的钱。”银行多给了储户钱,储户当然的还给“国家”;但储户的钱在银行被盗刷,银行咋就不去向犯罪分子去追“国家”的钱,而变成了储户担责呢?
   
这些年,银行干的无赖的事情多了多啦。
   
银行把储户的钱弄丢不担责,但要是多给了储户钱,可以直接封你的账户,这无赖不无赖?
    8月11,武汉市民杨先生发现银行账户在网上登录不了,就去找银行询问原因,被告知他上次到银行取钱时,银行柜员多给了他400
元,由于找不到他,银行只好将他的账户冻结了。杨先生对此很不解:钱是银行柜员清点后给他的,就算柜员弄错了,银行也需出具相关凭证来证明,怎么能随意冻结储户的账户呢?
   
但银行就是这么干的!
    7月21中午,网友“杨军持”以《我们存到银行的钱到底安全不?银行可以随时划走钱?》为题发帖,讲述了这件发生在他身上的离奇事。
  帖子称,720早上,他的手机上突然来信息,称账上收入374万元!“大概15分钟后,银行职员打来电话通知我,说是银行犯错,让我别动钱,我也答应了。”到中午,他的银行卡连同自己的钱都被冻结,“下午,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那笔钱直接被转走!”
   
对整个过程,“杨军持”显然非常不满,他质疑,“在冻结和转走的过程中银行没通知我,请问,我们(存在)银行的钱还有安全保证吗?”他说,自己没想私吞那笔钱,还想着可以协助银行把钱转走,“没密码我们是拿不出钱的……我想问银行到底有没有权利可以私自转走我账上的钱?就算那笔钱不是我的,但当时确实在我的账上,要划走也要我的密码呀!这样看来,银行想把我们个人账上的钱转走,不要我们的密码,简直就是动一下鼠标的事……”
   
看到了吧,我们账户上的钱,银行在“抹账”时是可以“抹”来“抹”去的。储户的账户对银行来说,是大门敞开的,他进来可以不给你打招呼,出去也可以不给你打招呼,也可以随时把你的账户给冻结了。
   
既然你可以长驱直入随便进出我的账户,凭什么让我相信我的账户是安全的?
   
存款被盗,去银行查监控又被索100元复制费,这无赖不无赖?
   
山西太原的一储户去居住地附近邮政储蓄银行取钱时发现少了6000元,怀疑钱被盗取。在报警后,与民警一起到太原市邮政储蓄银行安全保卫部,准备复制视频时,该部工作人员竟要求其交纳100元的“复制视频费”。
   
尼玛,储户银行理应积极帮助调查才是,却仍然不放过挣钱的机会,这做法真是无耻下作到了极致!  
   
银行规定储户“现金离柜概不负责”,这无赖不无赖?
   
假如银行少给了你钱,只要你离开柜台,扭回头他们就不认账了;但要是多给了你钱,除了封账户,还动用司法公权索钱追责。日前,浙江慈溪的秦小姐在银行取款22400元时,被银行柜员错给成24000元。当时银行出具了一张“取款金额22400元”的凭证,她出于信任,没数钱就离开了。发现失误后,银行为向秦小姐讨要多给的1600元钱,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近日,法院以“不当得利”判处秦小姐3日内返还。
   
我们倒推一下,假如秦小姐在银行取款24000元时,被银行柜员错给成22400元。银行出具的是“取款金额24000元”的凭证,她出于信任,同样是没数钱就离开了。事后,秦小姐能要回自己损失的的1600元吗?
   
少给我钱了,你“离柜概不负责”;多给我钱了,为什么逼着让我负责?这不是无赖是什么?
   
银行的自动取款机里吐出假钞,无赖不无赖?
   
前不久,有北京网友在微博上爆料称,其同事在北京静安中心一家银行的ATM机取1000元现金,其中6张为做工粗糙的连号假钞,事主第二日到银行投诉,被银行坚决否认。但有多位银行内部人士透露,银行现在不敢保证ATM机取出的钞票是“百分之百真钞”,即有可能出假钞。
   
我们到银行存钱时,手里的钱被一遍一遍地在验钞机里过来过去,但在ATM机上取钱时,真伪就听天由命了。
   
在中国,使用信用卡是绝对没保障的!据证实,几乎所有银行都规定:“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而仅凭签名消费的信用卡遭盗刷后,如确认非本人签名,责任虽转移到刷卡的商家身上,但要获得银行的赔偿也并非易事。也就是说,在中国,设置不设置密码,你的信用卡都是不安全的。
   
储户的钱在银行蒸发,银行不担责;信用卡被盗刷,银行不担责;储户取到假币,银行不担责。我想知道你的“责”是什么?国家难道到了连银行都监管不了的地步了吗?难道垄断行业已经到了让魑魅魍魉们为他们推磨的地步了吗?
   
银行高管的天价高薪,那是对普通百姓的无耻盘剥;一个银行行长动辄上亿元的经济犯罪,那是银行失去监管的暴虐。   
   
近年来,从建行原行长王雪冰到邮储银行行长陶礼明,从农行副行长杨琨到民生银行品牌原总经理何炬星,从省行到市行,一大批各个级别的行长、副行长落马。
   
上梁不正下梁歪。
   
潜逃加拿大近8年的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高山近期从加拿大回国投案自首了。逃跑前,高山任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行长。因涉嫌参与金融诈骗犯罪,被警方通缉,涉案金额达10亿元。
   
今年27日,金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出租车治安管理大队的民警在金华火车西站例行检查中,发现一名男子形迹可疑,遂上前询问。这一问不当紧,公安部A级逃犯刘维宁落网了。原来,逃犯是烟台银行胜利路支行行长。从20114月到20121月,刘分多次将所在银行的库存银行承兑汇票取走,涉案金额高达4.36亿余元。被他带走的银行承兑汇票,大多数已经提前套现,款项去向不明。
   
上梁下梁掉下来。
    2008
6月,浙江人张菊花在中国工商银行江苏扬中支行存款900万元。2008年年底,张菊花发现自己的900万元存款居然不翼而飞了。
  经多方了解,张菊花得知自己的900万元存款是被工商银行扬中支行原营业部主任何卫华利用U盾通过网上银行转走的。
    2010
11月,渤海银行太原分行几十位储户发现自己的上千万存款,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转走,当地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发现盗走客户存款的不是窃贼,而是渤海银行太原分行的员工。
   
重庆农商行职员彭某、余某(分获有期徒刑7年、14年)与外勾,先以高利息诱使他人到指定银行存款,再伪造存款方印章,使用伪造转账支票、违规办理一卡一折等方式把存款“挪用”出来,合伙谋骗储户存款。
  如此乱象丛生,银行还敢说自己的防护体系是安全的吗?储户还敢把钱放心地交给银行吗?       
   
还有黑银行到大学里与校方勾结,骗着学生办信用卡,让很多人掉进信用卡陷阱,一走上社会就背上了不良记录。
   
还有黑员工以高额利息为诱惑,骗不知情的人们错把保险当存款。
   
宾语的廉政空间不解:黑社会,还有警方来打黑除恶,银行之黑之恶,谁来打,谁来除?
   
我说银行赛过黑社会,你信吗?【文/宾语】(作者为安徽法制网副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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