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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瀚新材行贿历史引关注:IPO前夕狂分红,募资动机或遭质疑

2022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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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湾商业观察》 施子夫

根据证监会网站消息,第十八届发审委2022年第102次会议将于9月8日召开,届时将审议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瀚新材)的首发上会申请。

2021年,江瀚新材曾因公司实控人受贿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获证监会反馈意见。此次发行上市,公司IPO进程能否顺利实现?

业绩基本面表现尚佳

招股书显示,江瀚新材的主营业务为功能性有机硅烷及其他硅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据官网介绍,江瀚新材的产品包括硅烷偶联剂和硅烷交联剂等,主要应用于复合材料、橡胶加工、塑料、粘合剂、涂料及表面处理等领域。其下游行业包括了橡胶制品、建筑、纺织、 汽车、皮革、造纸、涂料、医药医疗等,行业横跨较大。

从2018年到2021年三季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内)江瀚新材实现营收分别为14.79亿、15.06亿、13.63亿和15.84亿,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08亿、2.89亿、2.84亿和3.41亿。

江瀚新材在招股书中透露,“2020年上半年,公司生产经营所在地湖北省荆州市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产品生产及销售受到较大阻碍,导致该年度收入下滑;至2021年1至9月,公司生产经营全面恢复,产品销售正常。同时下游需求领域持续增长,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相应提高产品售价,量价齐升推动收入2021年前三季度收入增长,超2020年全年水平。”

经营期间,江瀚新材采用“以销定采”的生产模式结合市场供需进行组织生产。

在销售方面,报告期内,江瀚新材内外销业务较为平衡。境内业务主要集中在华东、东南、东北等区域,境外销售主要包括欧洲、亚洲、北美等地。除2020年疫情影响外,江瀚新材的外销收入占比均略高于内销占比。

值得关注的是,近几年,江瀚新材的毛利率高于同行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招股书显示,江瀚新材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0.41%、39.76%、33.91%和32.37%。同一时期,行业内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分别为35.33%、31.38%、26.38%和29.93%。

受上游原材料成本上升影响,2021年1至9月,江瀚新材的毛利率出现了明显下滑。近四个年度,公司毛利率呈下滑趋势,但与业内毛利率变动情况保持一致。

行贿往事备受关注

在2022年1月14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江瀚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证监会要求江瀚新材针对其经营的规范性、信息披露以及会计核算等共计40个问题进行回复。

其中,证监会要求江瀚新材说明公司实控人是否存在因行贿等原因被立案调查以及利用公务员职务之便谋取利益等情况。

信披显示,江瀚新材实际控制人为甘书官以及甘俊父子,合计持股20.75%。

反馈意见显示,甘书官曾在2016年8月11日以证人身份参与了邹太新(洪湖市原市委书记)受贿案的审理。根据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2009年至2011年,邹太新收受甘书官给予的人民币11.90万元。经法院判决,被告人邹太新犯受贿罪罪名成立。

《港湾商业观察》就江瀚新材实控人是否存在因行贿等原因被立案调查的情况联系其董秘办相关人士,截至发稿前未收到回复。

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夏海龙律师对《港湾商业观察》表示,“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拟上市公司实控人最近三年存在贪污、贿赂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行为或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则不符合IPO条件,有可能被终止发行。”

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则表示,“如果该案已经结案,且实控人已经超过限制其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的期限,或实控人不出任董监高的话,则不会对发行构成影响。”

大手笔分红,还需要募资吗?

上市前夕,江瀚新材共进行过5次股利分配。

2018年4月、2019年3月、2020年5月、11月以及2021年4月,江瀚新材分别派发1.4亿元、2.09亿元、3.99亿元、6.01亿元和1400万元(均含税),分红金额合计约13.63亿元。

此外,本次IPO江瀚新材计划拟募资20.59亿元,主要用于四大生产项目、科研中心与办公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科研与办公中心计划投入1.5亿元,流动资金计划投入6.18亿元。

“上市前夕公司大手笔分红表明企业原始股东不愿与新的投资者分享留存利润的同时,也表明企业为发展而融资的需求并非十分迫切,可能会带来市场对企业上市融资动机的质疑。”柏文喜强调。(港湾财经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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