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湾商业观察

港湾商业观察

公告

文集

统计

今日访问:13530

总访问量:6571071

雪祺电气代工模式之困:毛利率远低同行,被起诉支付商标许可费超百万

2023年06月27日

评论数(0)

500

《港湾商业观察》施子夫

近日,美的集团、小米集团的主要代工厂商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祺电气”)递表深交所,拟主板上市,受到外界关注。

代工模式下毛利率低于同行

雪祺电气主要从事冰箱和商用展示柜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同主要面向C端的家电企业不同的是,雪祺电气并不直接面对终端消费者,而是专注于为下游的家电品牌商提供400L以上大容积冰箱产品的研发、设计和制造服务。

经营期间,雪祺电气的营收、净利润增速增速均出现一定波动。

从2020年至2022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内),雪祺电气实现营收分别为16.14亿元、20.72亿元和19.27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17.15万元、8180.20万元和1.00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7044.44万元、7868.85万元和9337.44万元。

2022年,雪祺电气的营收同比下滑6.98%,此外,各期公司归母净利润增速分别同比上一年-92.92%、1860.99%和22.66%,总体来看公司业绩相对不稳定。

自2011年成立以来,雪祺电气即专注于ODM生产模式。而在ODM模式下,品牌商的议价能力有限,因此在过去三年,雪祺电气的毛利率表现较低。

根据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雪祺电气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2.62%、10.96%和12.21%,而同一时期同行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则分别为20.03%、16.50%和21.74%。各期毛利率均高于雪祺电气毛利率6个百分点以上。鉴于ODM模式本质上是代工,毛利率自然相对低些。

对此,雪祺电气表示,“公司整体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目前A股暂无完全以ODM为生产模式的大冰箱制造企业。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体业务结构、销售模式、产品结构以及销售市场等均有一定差异;同时,公司业务规模和所处发展阶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亦存在差异,导致公司毛利率相对较低。”

客户集中度较高,面临债偿压力

雪祺电气的下游客户主要包括冰箱领域的头部品牌商如海尔、美的、海信等,正因此,公司存在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的问题。

报告期各期,雪祺电气来自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分别为12.85亿元、14.92亿元和13.27亿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79.63%、72.02%和68.85%。

此外,雪祺电气的应收账款也在报告期内逐年走高。过去三年,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以及流动速率、流动比率等情况均弱于同行可比公司,公司自身还面临一定的短期债务偿还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雪祺电气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85倍、1.03倍和1.11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72倍、0.90倍和0.96倍,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9.13%、68.27%和 62.68%。

同一时期,同行可比公司的流动比率均值分别为1.11倍、1.07倍、1.64倍,速动比率均值分别为0.9倍、0.81倍和1.35倍,资产负债率(合并)均值分别为71.14%、69.72%和50.71%,雪祺电气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偏低,资产负债率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偏高。

另一方面,雪祺电气自身的现金流情况也并不乐观。截止报告期各期末,雪祺电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972.26万元、6942.46万元和2094.19万元。

劳务派遣占比较高,被起诉支付商标许可费超百万

从内控方面看,在报告期内,雪祺电气存在社保、公积金未足额缴纳的情况。

报告期各期,雪祺电气的社保缴纳比例分别为66.91%、95.44%、99.70%,公积金缴纳比例分别为37.66%、92.84%和99.70%。

“从合规性的角度而言,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逾期未进行改正,则可能面临监管的处罚。”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提示道。

对于未缴纳的原因,雪祺电气表示,主要原因为退休返聘人员;部分新入职员工未在当月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部分员工的社会保险及/或住房公积金在其他单位缴纳尚未转入;部分农村户籍员工、外籍员工等,自愿放弃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及/或住房公积金。

此外,在2020年,雪祺电气及子公司曾劳务派遣用工人数341人,而于该年度公司员工人数为1094人,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占比为31.17%,超过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的情况。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雪祺电气还存在1起尚未了结的诉讼。

2022年9月13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一审传票((2022)皖01民初1383号)。合肥美科制冷技术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雪祺电气按照双方于2021年3月19日签署的的《协议书》的相关约定向其支付商标许可费等费用198万元。

2022年11月21日,一审法院开庭审理该案。2023年3月27日,该案因法院更换原审理法官已重新开庭审理。

2023年4月23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民事判决书》((2022)皖01民初1383 号),基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即合同法律关系,判决雪祺电气向合肥美科支付商标许可费用95万元,律师费用5万元,人工拆箱、运输等其他费用3万元、违约金20万元,合计123万元。

2023年5月16日,雪祺电气已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招股说明书出具日,该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

此外,企查查显示,2019年2月13日,雪祺电气被合肥海关予以行政处罚24万元,违法原因是擅自转让海关监管贷。同一年9月10日,雪祺电气还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执行金额为49.93万元。

对于造成该起诉讼的发生原因以及公司内控制度是否完善等问题,《港湾商业观察》联系了雪祺电气相关人士,未能收到回复。(港湾财经出品)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联商专栏立场。

联商专栏原创文章由作者授权发表,转载须经作者同意,并同时注明来源:联商专栏+港湾商业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