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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宫股份“陈皮第一股”上市梦:毛利率低同行,存货与销售费用越来越高

01月22日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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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湾商业观察》施子夫

2023年12月29日,新三板挂牌公司江门丽宫国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宫股份)发布停牌公告并递表北交所,保荐机构为五矿证券。

此次IPO,公司计划拟募资1.50亿元,其中1.20亿元用于新会陈皮制造中心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另有3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陈皮第一股,同行上市的艰难

丽宫股份是一家集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陈皮产业运营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新会陈皮,以及柑普茶、陈皮糕点和陈皮预制菜等周边产品。同时,公司还为客户提供柑普茶受托加工及陈皮酿化服务等。

招股书显示,公司方面鉴于陈皮行业与茶行业经营模式、消费群体及产品特性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因此选取了经营茶类、中药饮片的企业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包括中国茶业、澜沧古茶、天福、谢裕大及寿仙谷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

倘若上市成功,丽宫股份将迎来“陈皮第一股”之称。不过,一直以来,A股暂无茶业类企业上市成功。2020年6月,中国茶叶股份有限公司递交招股说明书,拟上交所主板上市,其后中止;2021年和2022年,八马茶业先后递表创业板及深交所主板,2023年9月宣告终止。

另一家上市成功的茶企是澜沧古茶(06911.HK),2020年递表深交所失败,之后持续冲刺港股,终于在2023年12月22日上市成功。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曾坦言,“从资本收益角度,会形成‘爱酒不爱茶’的结果,主要是白酒概念在茅台等头部企业的带动下、形成高收益的预期,而茶缺少龙头的示范效应,并且茶企的品牌附加值也明显低于酒企。茶企的业务属于农产品初加工,缺少附加值提升的环节,所以成长性不足,不符合A股的上市标准。”

沈萌强调:“茶企本质上仍是农产品初加工行业,既不具有高成长性、也不具有高收益性,而且长期发展的稳定性基础也不牢靠,不符合投资者的预期。”

对于递表北交所,沈萌表示,北交所对拟挂牌企业的行业范围相对宽泛,所以在企业基本财务指标能够满足北交所要求的基础上,实现挂牌存在较大可能,但陈皮属于成熟性食品产业,成长性和附加值都缺乏足够的想象空间,挂牌或许也很难得到较高估值和交易量。

毛利率弱于同行,经销商占比超九成

从2020年至2022年以及2023年1-9月(以下简称,报告期内),丽宫股份来自陈皮制品收入及占比整体呈上升趋势,该业务实现营收分别为9256.22万元、2.36亿元、2.06亿元和1.43亿元,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62.34%、80.00%、76.02%和94.12%。

不难发现,在最近一期的时间,丽宫股份来自陈品制品的收入占当期总收入的比重达到了九成以上。而当企业主营业务高度集中时,面临的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核心竞争力风险也会大大增加。

报告期内,丽宫股份实现营收分别为1.48亿元、2.95亿元、2.71亿元和1.5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162.44万元、6504.72万元、6822.27万元和4243.40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969.29万元、6356.08万元、6708.70万元和4205.75万元。

期内,丽宫股份的营收及净利增长稳定,不过各期毛利率表现要低于行业均值。

报告期内,丽宫股份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6.57%、49.43%、52.75%和56.99%,而同一时期同行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分别为58.85%、58.00%、56.92%、60.03%。

丽宫股份在招股书中表示,公司与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差异主要是由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产品类型、销售区域、客户结构、成本构成等方面存在差异。

丽宫股份的销售渠道包括直销+经销、线上+线下。其中,经销模式以传统经销商渠道为主;直销模式包括线下销售,以及在天猫商城、京东商城等国内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品牌专营店进行销售。

报告期内,丽宫股份来自经销渠道的收入占比逐年走高,各期分别为9277.63万元、2.16亿元、2.20亿元和1.41亿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62.48%、73.30%、81.13%和92.65%。

公司方面也表示,未来若不能保持与现有经销商的合作关系,无法有效地管理经销商,与经销商产生合作纠纷或发生售后服务不当行为;或者现有经销商销售额降低,以及公司无法开发新的经销商,将对公司的业务、品牌、经营情况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2023年10月,丽宫股份曾在新三板披露2023年三季度业绩报告。

根据财报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丽宫股份实现营收2.28亿元,同比下降11.62%;实现净利润6406.08万元,同比增长0.72%。

存货账面价值逐年走高,销售费用越来越高

随着营收规模的增长,丽宫股份也会提前置备一定规模的陈皮原材料等,期内丽宫股份的存货账面价值在逐年走高,不仅如此,公司还面临存货跌价风险。

据了解,丽宫股份的存货主要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报告期各期末,丽宫股份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7154.84万元、1.78亿元、1.61亿元和1.78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2.21%、55.66%、52.21%和43.16%,占比较大。

同一时期,丽宫股份的存货跌价损失分别为-350.89 万元、-137.21万元、-112.28万元和-53.93万元,主要系部分柑普茶成品和茶叶半成品过期所致。

对于存货账面价值逐年走高的原因,丽宫股份表示,主要系公司为了满足后续生产经营需要提前存储陈皮原材料所致。

报告期各期,丽宫股份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25次、1.15次、0.73次和0.75次,尽管在2023年上半年存货周转率有轻微回升,但仍低于2020年水平。

报告期内,丽宫股份的销售费用率保持在两位数的水平,并且要高于其他费用投入。各期,丽宫股份的销售费用分别为2529.41万元、4493.56万元、4220.46万元和3053.63万元,销售费用占当期营收的比重分别为17.04%、15.23%、15.56%和20.09%。

丽宫股份的销售费用主要由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市场推广及广告宣传费等构成,报告期内,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分别为1593.36万元、3153.05万元、3130.43万元和2438.20万元,分别占当期营收的62.99%、70.17%、74.17%和79.85%。

报告期内,丽宫股份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655.29万元、-1844.49万元、4805.44万元和6418.22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448.14%、-28.38%、70.44%和151.42%。

对于2021年现金流为负的原因,丽宫股份表示,主要系随着陈皮市场需求持续增加,公司在2021年采购了大量陈皮进行储存、酿化及生产,使得当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2022 年市场趋于平稳,公司减少了陈皮原材料采购量,使得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另据天眼查显示,2021年1月26日,丽宫股份被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64.34万元。

截至目前,丽宫股份共计有21起司法案件,其中包括承揽合同纠纷6起,侵害商标权纠纷4起,产品责任纠纷2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2起等。(港湾财经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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