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财经向善

向善财经

公告

文集

财经(127)

统计

今日访问:4477

总访问量:3494504

过会8年的IPO长跑,“钉子户”乔丹体育有望上市

2019年12月02日

评论数(0)

继2011年首发过会之后,时隔八年,乔丹体育再次迎来IPO前的关键时刻。

2011年11月25日,乔丹体育IPO过会,拟登陆上交所,计划发行1.13亿股,募资10.64亿元,用于生产基地扩建和直营店等项目建设。如果进展顺利,那么乔丹体育就将成为A股体育品牌第一股。

千金商标之争历时7年,迈克尔乔丹终败诉

难买早知道,就在上市前夕,NBA球星迈克尔乔丹将乔丹体育告上法庭,声称侵犯其商标权和姓名权。随后,乔丹体育IPO的进程被暂停,这一停就是8年。

2019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结乔丹体育公司商标争议案,判决其商标并未损害乔丹肖像权。这意味着,乔丹体育和美国NBA巨星迈克尔·乔丹(MichaelJordan)之间持续了八年的恩怨,至此告一段落。

2012年2月,迈克尔·乔丹以“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其姓名权”将乔丹体育告上法庭,向法院提出撤销争议商标的申请,而根据我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上市必须满足“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的条件。

突然而至的商标之争使得有望率先上市的乔丹体育被迫打断IPO进程,使得贵人鸟、李宁、安踏体育、361度、特步国际等企业在乔丹体育“失去的8年”中掀起一波体育用品上市潮。

而从晋江陈埭溪边日用品二厂在2000年决定改名至晋江市乔丹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的那一刻起,也就注定了这场必然会到来的商标争议。

1985年,耐克下定决心,花巨资搞定了一个NBA球员代言,这个NBA球鞋就是后来风靡全球的“篮球之神”—迈克尔乔丹。耐克以乔丹的名字开创了一个篮球鞋系列——Air Jordan。直到如今Air Jordan系列产品也广受全球球鞋爱好者们的喜爱。

随后在NBA 1990-91赛季乔丹率领公牛第一次夺得NBA总冠军,而后乔丹带领公牛连续三年捧杯。乔丹和耐克品牌第一达到巅峰。

2001年,经过二次退役后,乔丹又在奇才复出,加上彼时NBA在国内影响力的增强使得“乔丹”这个名字家喻户晓。与此同时,乔丹体育也凭借响亮的“品牌”、质优价廉的产品迅速占领二、三线城市的体育用品市场。

据乔丹体育此前公开的招股书显示:2008年-2011年1-6月,乔丹体育实现营收分别为11.58亿元、23.16亿元、29.27亿元和17亿元,对应净利润分别为1.3亿元、3.02亿元、5.18亿元和2.85亿元。

2010年,乔丹体育更是以29.27亿元销售收入位居国内本土运动品牌第6位,排在李宁、安踏、特步、361度和匹克之后。如今安踏体育(02020.HK)、李宁(02331.HK)、特步国际(01368.HK)、361度(01361.HK)均已赴港上市,而安踏体育已成为一家市值2039亿港元的体育龙头,李宁总市值也达到581亿港元,乔丹体育被拉开的差距越来越大。

此次乔丹体育的胜诉,使得过会8年后,得以重启IPO进程。

IPO长跑过后乔丹体育的“得与失”

随着最高院的一纸判罚,乔丹体育赢得了官司,但却输了品牌。

在诉讼的漫长过程中,越来越多蒙在鼓里的消费者清楚的认识到了“此乔丹并非彼乔丹”。在“消费者认知”中则坐实了山寨属性,会被与阿迪王、纽巴伦(new balance刚进入中国市场时的译名)、安可马汀(仿安德玛)、麦迪逊(傍篮球明星麦迪)等一系列的“正宗”山寨货做对比。

而在IPO暂停的8年间,乔丹体育当年的两位保荐代表人,已经先后离开当时的保荐机构中银国际,有了别的去处。对于8年后的再次面临IPO的乔丹体育,有业内人士分析:“主要是商标存在侵权纠纷,未来业绩重大隐患。现在这个品牌的认可度已经是众说纷纭,而且国产运动品牌的分化越来越严重,即使商标诉讼胜诉,前途也未可知。”

如今,乔丹体育也在尝试品品牌的改变。根据媒体报道,一部分乔丹体育店铺形象已经改变,曾经标为“乔丹体育”字样开始逐渐缩小并弱化,取而代之的则是“QDSPORTS”或“BEYONDYOURSELF”等字样。

而其为人熟知的品牌标识亦不再显眼,部分服装的LOGO变更为“TEAM”“SHOT”“YOUTH”等系列字样,仅在领口或衣袖初标保留“打篮球的男人”商标。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对于乔丹体育来说,因品牌而崛起,也因品牌官司失去最佳上市时间。如今的体育用品行业早已不必当年,在巨头云集的增量市场,仅仅通过上市还不足以稳健立足于存量市场。

同时,当下运动品牌竞争非常激烈,消费者对运动品牌的在意度可能会越来越小,对个性化要求越来越高,未来,如何以品质和个性化进一步获得消费者的青睐,才是未来上市后,乔丹体育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ps:财经向善原创稿件,订阅号ID:hlwdnexs,商务转载合作联系:15638400700,转载保留版权信息违者必究。)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联商专栏立场。

联商专栏原创文章由作者授权发表,转载须经作者同意,并同时注明来源:联商专栏+IPO财经向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