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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业!“最大”罚单!美业再迎“重拳”

2023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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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7月化妆品市场典型处罚案例环比减少11%之后,8月,行业又迎来了“重拳出击”。

8月底,广州波菲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而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且涉案产品货值超20万,被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531万元。据公开报道,这是新条例后行业开出的“最大”罚单。

无独有偶,湖南怀化鹤城法院于8月发布的案例显示,因假冒注册商标,当事人何某娟被罚款180万元,并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整体来看,8月美业开出的罚单呈现两大明显特点:一是受罚企业知名度较高,比如国际大牌伊丽莎白雅顿,以及HBN、赫丽尔斯等新锐品牌;二是处罚力度较重,除了上述“顶格处罚”,还有企业和法人双双被禁业这种重罚。

据仪美尚不完全统计,8月,化妆品行业典型违法案件共计罚款近800万元

“这些行为属于行业内的违法‘重灾区’,当企业屡教不改时,监管处罚就会逐渐从重。这也给所有从业者敲响警钟,不要企图挑战法律底线,抱着侥幸心理早晚得‘大翻车’。”某业内人士如是说到。

值得注意的是,进入9月后,更多监管政策不断出台和落地推荐阅读:今起,这5条新规将改变美业!)。接下来,化妆品行业还将有哪些不规范经营的企业吃到罚单?值得关注。


屡教不改+数罪并罚

企业及法人双双被禁业


随着《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的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更加精细化,其中,因检测周期更长、所需成本更高等原因,特殊化妆品注册更为复杂。在这种情况下,不少企业直接生产、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违法现象频发。

典型案例:

图片截自广东省药监局


8月22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案例:经抽检,广州市天*化妆品有限公司共出现三类违法行为,一是生产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二是当药监局对涉案产品进行调查时,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否认其违法行为;三是存在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三罪并罚,广东省药监局对其做出以下处罚:1、罚没12余万元;2、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且10年内不予办理其提出的化妆品备案或手里其提出的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3、法定代表人王*庆终身禁止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实际上,该企业的三大违法行为在行业内都不少见。

今年8月,因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广州群*汇贸易有限公司遭查处,并被罚没68000元;

图片截自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月,汕头市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并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否认违法行为,被罚没11.7万元,且其法定代表人与原质量安全负责人均被禁业10年

既然并非首例,此次广州市天*化妆品有限公司又为何会被“从重处罚”?

据上述业内人士分析,这可能有两方面原因,第一,该企业是数罪并罚,情节较为严重;第二,该企业并非“初犯”。企查查显示,2023年迄今,当事人已出现7条消极动态,其中包括产品安全问题、经营异常等。

“执法部门可能会根据企业过去的违法记录和行为的严重性,对其施以更为严厉的处罚,以起到震慑效果,同时确保行业的健康和安全。”该业内人士表示,对屡教不改的企业从重处罚,也是“考虑到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和权益,持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可能会对消费者的权益和市场秩序造成较大的损害。”

知名品牌宣称“抗老”

零售商遭连坐处罚


因虚假宣传而受到行政处罚的美妆企业同样不在少数,尤其是新条例落地后,化妆品功效宣称受到更严监管,一批知名品牌违规宣传受罚,甚至波及零售商。

典型案例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处罚信息显示,美妆品牌赫丽尔斯HELIUS在某平台直播中,多次使用“专研抗老”相关内容为直播背景,但品牌并无“抗老”功效产品,因此赫丽尔斯母公司北京婼*乐护肤品有限公司被罚款20万元。

图片截自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典型案例二: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显示,妍*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北京第五分公司门店内销售的HBN多重胜肽御龄精华油以及HBN御颜紧塑精萃霜两款产品,分别在标语中称其含有“专属敏感肌的抗老‘猛料’”、“臻颜奢养抗老面面俱到”。然而,上述两款产品并不具备抗老功效,因此,零售商妍*也被罚款。

图片截自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接连有企业因违规宣称“抗老”而受到处罚,一方面说明“抗衰老”市场巨大,另一方面也说明这一市场仍在不规范中前行。

艾媒咨询数据显示,全球抗衰老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1395亿美元增长至2021年的2160亿美元。另据中研网数据,随着抗衰意识向年轻消费者加速渗透,中国抗衰护肤品市场有望持续扩容,预计到2026年市场规模达1532亿元。

庞大的市场吸引不少品牌争相入局,除了上述的赫丽尔斯及HBN,在淘宝平台搜索“抗老”,可以看到兰蔻、OLAY、羽西等知名品牌,也在宣传语中标注了“抗老”、“抗衰”等字样。

然而,据仪美尚此前报道,“抗老”并不在《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26个大类和新功效中,因此,“抗老”的定义并不明确。化妆品违禁词网创始人李锦聪告诉仪美尚,现阶段,品牌宣称“抗老”难度较大,“如果将‘抗老’与《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中已有的紧致、抗皱关联,就需要提供‘抗老’与其二者之间有关的证明,如果提供不了,仍属于是虚假、夸大宣传。”

除了因宣称“抗老”被罚,8月,在产品宣称中使用医疗用语、暗示具有医疗作用,也让不少企业栽了跟头。

8月21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广州众*国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牙膏产品,在牙膏盒及牙膏皮上标注“云南中药牙膏 消焱消止”等用语。当地药监局认为,“消焱消止”引人误解为“消炎”,“祛吙”引人误解为“去火”,“清热”明示具有医疗作用。因此,对当事企业做出罚没23480元的处罚

母婴护肤品牌伊殿宝贝在线上产品宣传页面中标注“修复破裂干痒”、“缓解干裂疼痛”和“修复唇部干裂、舒缓轻微擦伤、缓解淤青肿痛”等词,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判定上述内容属于具有明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责令伊殿宝贝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3600元

9月起,电商纳入强监管

仿冒大牌的商家要小心了


假冒知名品牌的名称、包装等进行商品销售的行为也极为常见。比如仪美尚搜索发现,在1688平台上某化妆品商行中,出售的眉笔、粉饼等多款单品,不仅包装与花西子相似,且在产品宣传页上也直接标有“花西西子”字样。

而8月,也有美妆企业因这类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

典型案例:

图片截自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8月15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显示,广州市帕*尼贸易有限公司在1688平台销售的“FAYILAN法意兰新精华修护肌底液”,与“兰蔻全新精华肌底液(兰蔻小黑瓶)”相近似,足以造成购买者误认为与欧莱雅公司产品存在特定联系。

当地市监局认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产品生产方广州市碧*化妆品有限公司、销售方广州市帕*尼贸易有限公司,以及采购方广州依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被罚款3万元、14万元、13万元

同样的事件在今年6月也被爆出。义乌市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曾委托浙江麦*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一款香水,该产品外观与“香奈儿5号”香水的瓶身外观及外包装外观有较高相似度。当地市监局认为,该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据此对当时企业处以罚款30万元

“仿冒大牌产品的包装和名称进行销售,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混淆视听,借用大牌的知名度提高销量。虽然严令禁止了,但因为与销售所得款相比,罚款金额一般不高,所以还是有企业愿意冒险。”

据上述业内人士分析,“推动”企业冒险的另一原因可能是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平台,比如1688、拼多多等,这类平台对于“蹭大牌”行为处罚不严格,所以也给了不法企业可乘之机。

不过,9月1日起,《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不仅明确了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该承担的责任,即建立实名登记、日常检查、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投诉举报处理等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有关要求,制定了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新‘电商法’落地后,各个电商平台都不会是法外之地,应该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上述不法行为。”该业内人士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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