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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8月14日
评论数(0)放假了,本应该轻轻松松,享受节日快乐,不料,北京有同事和我在线聊天,说到某企业员工罢工,其中某主管有些做法欠妥当,但他又说不上不妥在何处。于是便向我请教:问我此事最佳处理方式。唉,轻松日子不轻松、快乐日子不快乐!谁让自己搞企业管理咨询呢?
应对危机,我的观点向来是“回避不是办法 ,坦诚才有转机”。劳资纠纷闹大了,对企业就是一场危机。若想迅速解决问题,除了坐下来,认真倾听员工呼声,了解员工真实诉求之外,别无良策。
可是,这位同事介绍说:事发部门主管在得知下属员工罢工时,不是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倾听员工诉求,而是一个电话打给行政部负责人,让其搬来公安人员做救兵,想借助公安强迫员工复工。这都什么年代了?还出这种损招!员工可不买你公安的账。我们一没犯法,二没闹事,公安能奈我何?此招不灵,该主管又由左转右,竟然私自开会答应员工请求,加薪加奖,直到员工满意,方告结束。事前事后居然没有向企业老板汇报,也没有和主管人力资源的副总进行沟通,连人力资源部门员工也没有告知,就把一场“罢工”私下摆平了。据说,他之所以这样处理,是不想给公司增添麻烦!
天哪,你已经增加麻烦不少了!借助公安,已经令企业形象大打折扣;私自答应员工要求,已经搞乱了企业薪酬制度,可能后患无穷啊。如果其他部门员工有样学样,这个企业还怎么管理?
不管你的初衷多么善良,可是你处理的方式已经完全背离了企业管理的基本原则,也超出了一个部门主管的应有权限。不错,部门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分配,计划调节,是在你的管辖之内,可是一旦出现劳资纠纷,就不再是你的权限范围内可以私自处理的事了。你是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处理发生在你部门的劳资纠纷,但没有独自处理的权力,没有直接调整员工薪酬待遇的权力,更没有绕过公司领导向外求救的权力!除非员工触犯了法律,否则,把公司内部纠纷上升到法律层面,就是对员工、对企业的极大蔑视!
无知的管理者啊,“好心办坏事”是你们最好的遁词!可怜的老板,除了一声苦笑,外加一声叹息,恐怕再也说不出话来!
联想到以往我在企业讲危机管理课程时,遇到的反对和指责:企业能有什么危机,你完全是危言耸听!我想说:面对这样的主管,面对这样出格的处理方式,谁还敢说,企业要防患危机于未然是多余的呢?
当然,我本人更希望我的担心是多余的。
只要企业主管们再碰到类似事件时,遵循危机处理流程,耐心倾听员工呼声,根据企业规章制度有理有节、依法处理,才能完全打消我的担心。当劳资纠纷发生时,我们应该第一时间了解员工诉求,但也绝不能无原则答应员工的一切请求。一个成规模的企业,都有自己的制度规范,调整薪酬待遇更不是儿戏,没有依照调薪流程、经过申报审批,任何主管都没有权力随口答应或做出决定。假手外力解决内部员工纠纷更是愚笨至极!
此事对当前国内企业颇具典型意义,故为记,以便同类企业管理者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