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玉商业预报

林尚玉

公告

「联商网」COO、「长亭外」亭主、「星巴克中杯事件」当事人


尚玉博览联商,遍访中国零售优秀企业与高管,每周一次行业重要事件看法与趋势预说。


以顾客为中心,融合国际、国内、业态、城市、顾客,和你一起关注零售财富流动、从业者心力沉浮。




文集

统计

今日访问:3135

总访问量:26614575

大可乐有小心眼:可口可乐拒兑与百事沉默

2012年09月21日

评论数(0)

  可口可乐近日拒兑10万个“揭盖赢奖”饮料瓶盖惹争议。据悉,同时拥有10万枚瓶盖的贺先生,花了14万元雇其所在的南宁某回收站工人收集,可口可乐广西公司则称其非消费者,不具备兑奖资格。网间讨论称,可口可乐要讲诚信需兑现者有之,感慨贺先生偷鸡不成蚀把米者有之。

  贺先生是一个非典型性消费者,但它总算是个消费者,相关权益受法律保障,他间接汇总了大量直接消费者的兑奖机会。稍演绎,可借鉴的案例就是百货业遇“黄牛”了,商家再不愿,也只能在促销时紧盯黄牛与顾客交易,或活动时公告限购,而不能在事后拒绝向黄牛传递利益。可口可乐公司也并非心疼兑奖价值十几万元的东西,它担心这个职业玩家级消费者影响了活动效果。

  可口可乐的处理逻辑有些牵强,更有诚意和聪明的方式应该是:为贺先生兑奖,并感谢他对相关瓶盖的收集尤其对可口可乐的关注和喜爱,但公司更喜欢看到由不同消费者自行兑换——趁机公布、细化、方便兑奖地点等,并对今后兑奖活动做出限购策略,时间周期也有所限制,比如500个/半年,这应该是每人一年的极限了;大额兑换的,则限各地经销商。

  说实话,再有十倍一百倍的瓶盖,对可口可乐这样的全球巨头来说也是小菜一碟。但它选择的应对方式却是故作弱势,觉得委屈,“你贺先生有意为之,以盈利为目的”。这就好笑了,难道你可口可乐公司促销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吗?若非百事可乐这个量级的竞争对手恶意派人收购你相关活动大部分瓶盖,你就必须平和,尊重契约精神和消费者权益以及规则的不完美。

  大家对《完璧归赵》这个教科书里的故事应该不陌生。蔺相如为什么能够全身而退?他在朝廷威胁秦王,倘若无意真心以五城相换,马上要砸烂和氏璧,然后自杀。秦王乃答应。和氏璧先遣人送回,且蔺相如安全返还。秦王完全可以杀了蔺相如,这不是个典型使者,更不像小国来朝的使者,等它放下玉,完全可以杀了他——但君无戏言,再不情愿,再强势,都要兑现承诺,以取信于天下百姓。秦王最终一统天下。

  可口可乐当然不喜欢贺先生,但不能说他不是消费者而拒绝兑奖,这是耍无赖。大可乐有小心眼。

  我有一段近日亲历有关百事可乐的故事。8月11日,在杭州某超市水晶城店买的百事可乐6罐装一打,其中1罐份量不足20%,但易拉罐完好。发微博知会到百事和超市,他们12日纷纷表示马上跟进。14日,我按照百事的微博回复,把这罐可乐的生产批号和出厂方等相关资料发出私信,随后回复要去了我的手机号码。截至9月18日,34天过去了,百事可乐再无消息。

  从某种程度上说,我也是个非典型消费者,因为我根本不稀罕换一罐可乐或赔偿60瓶,也没想赔几百几千元,只想知道这是为什么,需要一个完整的解释或基本歉意,然后会收藏。但我仍然只是一个消费者,通过最本质的购物建立买卖关系,利用最简单、方便的互联网渠道的品牌商客服,希望得到解答和安慰,这应该是所有消费者倘若愿意都能做到的事,但“我”迟迟未得答复。

  所有的傲慢或延迟,都是对消费者的不尊重,也与国际级可乐巨头地位不符。不能因为这只是厂家一万或十万分之一的失误而轻视,这瓶可乐在乎,“我”这个消费者在乎。即使比百事可乐更大十倍的可乐公司或其他任何品牌商,“消费者”的概念应该是无数个“我”的累加,但都是独特的,而非人人作为“亿分之一”而不受重视。这里面是数量和情感的差异。

  作为全球可乐双雄的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要尽一些基本的承诺履行义务及促销合同责任,完善对消费者的平和、必要的理解与尊重,为行业做出表率。大可乐要有大情怀。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联商专栏立场。

联商专栏原创文章由作者授权发表,转载须经作者同意,并同时注明来源:联商专栏+林尚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