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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5月07日
评论数(1)以前在国企的时候,每个星期都可以双休。离开国企之后,除了失业的时候,我每一间公司都是上6天班的,这算不算是加班呢?
自从06年年底当上部门经理之后,不但每周要上6天班,而且下了班之后都要经常加班,这种频率几乎在每天晚上都会发生。其实我两间商场的老总都没有硬性要求我要加班,但因为工作总是没完没了,所以我也很自觉去加班,甚至难得的例休,我也会在家做公司的工作。不过我从来没有过任何的抱怨,因为老总对我真的很好,加加班辛苦一点又算什么呢?加班做些什么呢?遇上商场准备开业,筹备期要做的工作就一堆堆了。遇到部门编制人手不够,之前的历史原因遗留下一堆不完善的工作又得去加班搞定。
直到去了EX商场,终于如愿的当上了我想做的主管,我也基本上不用加班了,这就是我梦寐以求的。但好景不长,这美好的光景只维持了4个月,因为朝里换了代,就开始我痛苦的加班生涯。以前我从来没有用痛苦来形容我的加班的,但是在那里,老是突发性的加班,都是当天通知当晚要加班的。要不就是人家领导还没有下班,你作为下属的就不敢比领导早下班。同一个部门的同事还没有下班,我也不好意思下班,即使手上没有活,也要出去巡巡场或者上一下网站来打发时间。记得有次我加了两个小时班就下班了,那人就当着所有同事的面说我:“是不是赶着回去看《珠光宝气》大结局啊。”我听了真的很不舒服,也很尴尬,明明是免费的义务加班,怎么说得我像有所亏欠似的呢?除了搞促销活动的加班之外,我真的很抗拒加班。并不是因为促销活动的加班有加班费,而平时的加班就没有。而且觉得促销活动的加班是真的有事做,而平时的加班只是为加班而加班,为某人加班。而且老是突然性的加班,让我再也不敢和朋友约会,也让家人老是打电话给我,问我回不回家吃饭。记得那次的又再突然性加班,让我无法赴他的约,让我和他吵了一架,边发短信给他的时候我就边掉眼泪,结果给那人看到了,就在当季的KPI考核里,说我不注意控制自己的情绪,而影响了同事的情绪,这罪名可真的重。
而来的新的公司,半年多的时间里我就有了200多小时的加班。记得我刚入职的时候,我的领导向我保证我进入公司之后不会再像之前那公司那样加班。我是听信了他的话,才愿意进这公司的。大家或许有个疑问,为什么我来到新的公司之后老是加班,我却没有怨言呢?其实领导一直都履行他的承诺,他从来没有让我加过一次班。我每次的加班都是因为临时性的工作或者月初因为要做月报而加的班。只有唯一的一次加班是让我上直落,因为外区和商场各有同事例休,所以我早上要去外区,下午要回来商场上班,但是中午我约了爸爸妈妈去吃自助餐的。于是我就和领导说了中午有事,结果他就调派他的小蜜过去了。
也许因为长年累月的加班不知不觉把我原来健康的身体慢慢的摧毁,但是我从来没有后悔进入这行。唯一后悔的是在奶奶去世那天,因为那人又一次要我“被加班”,而让我后悔至今。与其说不能原谅让我“被加班”的人,不如说不能原谅我自己。
在这公司的加班现已告一段落了,暂时来说,除了每月的1、2号我要加班之外,其余时间我都不用加班了。在过去的两年里,家人经常打电话给上班的我,问我回不回家吃饭?大多数我都是很不开心的回答说要加班。今年我和自己说,希望在这新公司里少些加班,多和家人出去吃吃饭,多陪陪家人。我希望我可以主动打电话给家人说:“我今天晚上回家吃饭。”如今这个想法终于发生在现实之中,如果没有事的话,我都会提早补钟下班,不用家人等我再一起吃饭。
如果要加班,我想应该是新商场的筹备期吧——如果我有机会调过去的话,期待着这一天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