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波之悟感零售

李春波

公告

心本不生不灭,遇境似有境灭还无。心之所以有挂碍、有尘埃,只是因为,心对世界万事表面的相有所住。故人会有烦恼,进而产生贪嗔痴,无法明心见性,得到真正的自在。要知道,世界上万物都是终须败坏的。所以是虚妄的,不是永恒的,不应该用太多的血心去留恋它。所谓万物皆为我所用,并非我所属。心无所住,无所挂碍,即是无心无尘。 郑重声明:为珍惜作者的劳动成果及可能涉及到第三方隐私问题,如网站转载、引用、转贴禁止任何隐去作者等字样,报刊、杂志登载请联系作者,邮箱:chunbovip@163.com,QQ:51750258,凡例用作者博文涉嫌非法牟取利益或另作它用的,作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保留其追究责任的权利! 另外,本博客只作为本人在数年工作中的点滴记录或个人感受,对文中所属作者之观点仅供参考,不足之处恭请将意见发送本人邮箱或留言,对此表示真诚之谢意!鄙人相信:三人行,必有我师!!  

统计

今日访问:165

总访问量:16845374

从遗落凡间的井盖所想!

2011年02月17日

评论数(1)

城市是大家的,也是老百姓的,既然是这样,那么生活在这个城市的所有人都有权利和义务来为我们共同的城市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本月一日,自己办公楼下铁制的电信井盖又没了,差点没被吓得掉了魂似的,由于贪财之人将这井盖在晚间给偷了去!经常在大路上都会零零点点的碰到这样的事儿,记得2007年我在市某村任便利店长的时候,就因为一时没注意让这平凡的井盖给伤得不轻,尽管不乏还有些良知的人在上面给竖了树枝或其它物件以示小心,但受过同样罪的人可能也不为之少数,像本次办公楼下的那井盖直到212左右才得以修复,历经12天。也许这井盖不会犯罪,但为什么历时数天都没有相关人等给予修复,让这把软刀成为城市的一大杀手呢!不知为何也不想在此平台讨论此事了,我想宁宁种乎都得以民生为基础的!一方面除了谴责那伤天害理之人之外,另一方面让我们怎么看待这件事呢?况且这事从来就没有停顿过,因为究其原因,可能只是因为那井盖是铁制的罢了,其二因为对其负责的单位不同当然管理起来也没个准,至少我知遇警110、遇火119……

结合职业习惯,我们在工作中也不时地发生着诸如此类的事件,让相关管理人员不得不引起我们我反省及注意。

像那井盖一样,明知铁制井盖会随着时间的流逝会被人逐个给偷了去,但我们不会干脆将那所有井盖一次性给换个光呢?看零售业,有的连锁企业在一个门店发生了被盗案件以后,只是严严实实地处理了一个门店的防损工作,而没有彻底清查是否全司所有门店有没有同样的情况,例如:某个门店的高档香烟在哪一天被嫌疑人在销售人员眼皮底下给掉了包,等缓过神来的时候,然而犯罪分子已扬长而去!遇到此事作为连锁店的管理人员可能有两种处理方法:

一是纸包火型:谁销售谁买单,这样不至于在公司没有面子,之所谓家丑不可外扬嘛,但是没有考虑这样做的后果会带来什么?一来现在卖场的销售员工工资无非就在1500左右,如遇上一条中华得赔上个伍陆元吧!那这员工还如何能够生活下去,可能搞成不是员工要反,而是逼员工反或自动离职去了;当然,我们也不是让公司来蒙受这样全部的损失,只能说在员工认识到错误并不会因此而再犯同样的错误的情况下,如何让员工承担能够承担损失而又不伤及员工的情况下处理事情最重要。

二是顾全大局型:在店内处理好此事后上报给公司相关部门,以至于能够举一反三,警戒其它门店,如果能得到公司相关部门的重视,可能像此类事件也不会再次发生或能将损失减到最低,但还有一种可怕的事件是引起问题的贪污,那便不在往下说了,任各位看官们如何去评价罢了!

试想如果把那些遗落在凡间的井盖一次性换成水泥的,把铁制的用在他处,肯定会节约不少的资金用于城市建设的!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联商专栏立场。

联商专栏原创文章由作者授权发表,转载须经作者同意,并同时注明来源:联商专栏+chunbo。

上一篇:寄语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