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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业监察体系建立三条陈

2016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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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悉原东家小爆CHOU闻,某门店发生窝案,自总经理及以降数人因商业贿赂或职务侵占,遭到去职。诚然,有个性因素的存在,但事后细思,实体零售业经历寒冬,除电商凶猛之外,自身经营管理体系也的确漏洞百出。日趋紧张的零供关系,随权力而来的欲望黑洞,不断膨胀的扩张野望,貌似强大实则空洞的文化体系,企业领袖与执行层的陌生与脱节,越拖越长的结款周期带来的扭曲心理,诸多种种,让人不禁唏嘘。就像M首富说的:不是零售不行了,是你家的零售不行了。最大的对手还是自己。

曾在原东家接受培训,监察部大佬用血淋林的案例给我们贯彻集团打击贪污舞弊的决心,并一再强调——警钟长鸣,莫伸手云云。洪钟大吕般犹在耳畔,但转过头,依然盗旅横行。咋办?献丑一二三策,仅供拍砖。

零售监察体系建设第一条陈:选任“戒赌”

该出事总经理选任我是亲身经历的。此门店原店总因扭亏而出众,拔擢履新。补缺是新年度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众领导排排坐,大家势力吃果果。谁都不肯先表态,于是,打开人力储备库,先拿出各种硬杠杠,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婚否、性别,年龄……筛出一部分,然后开始——相面。熟悉的面孔能力不行,陌生的面孔不甚了解,现场征询意见,现场没有共事过的,好,来,打电话给共事过的了解。注意,此刻很关键,主要领导的只言片语会起重要作用。在某位大佬的提议下,众多附议,最终的定格在一个他们认为“有道儿”的名字上。“有道儿”为方言,可以理解为经营有思路,经常出奇招儿,心眼儿比较多。于是,任命签发,即刻生效。事实证明,原本应该经营“有道儿”的总经理,私欲亦“有道儿”,终究不满两年,东窗事发,走下神坛。

选任是一个很审慎的过程,在门店负责人的选任上,应该是一个不断渐进锻炼和培养的过程。而目前很多实体零售企业,往往都是临时抱佛脚,靠着领导的一次推荐,或者同事的一次赞许,就把关键岗位拱手一人,这到底是有些儿戏了,说到底就是赌人。赌他的先天纯良,赌他的不二忠诚,赌他的无往不利,赌他的永不迷失。职业经理人的选择,不同于创业者本身,而深刻烙印在中国人秉性中的“赌”实在不适用于零售业这个人力密集型行业。

建立零售监察制度,要从选任的那一刻开始。这牵涉到人力、组织、财务、业务等诸多系统,是一个长期的综合工程,一个扎实有效的管理梯队建设是必须的,也是亟需的。

零售监察体系建设第二条陈:权限“戒大”

“党指挥枪”,“支部建在连队上”太祖在争天下时最为英明的决策。

事实上,为了确保“又红又专”,原东家将管理和经营两条线分开设置,企业双主官。经营主官抗经营指标,管理主官确保集团条例严格执行。在对经营主官的选择上,强调“能”为先,“德”次之,以“创造”为主要目标。在对管理主官的选择上,以企业老员工为主,要求贯彻企业文化落实,并时刻监督经营主官的行为,确保“红色江山”。然后又附加一条——“管理不得妨碍经营”,就是这个帽子。执行中,很多管理主官选择了相对较温顺的女性,这样虽然避免了两强相争的可能,但弊端却是很多管理主官沦为了经营主官的附庸。我不禁想起了热映的《疯狂动物城》里的狮子市长和羊副市长,压根就是一个秘书的角色。而实际上,企业中很多管理主官也把经营主官称作“老大”,自己甘居“老二”。双主官制名存实亡。

那么,没有限制的权力就极为可能造就膨胀,而膨胀就滋生了腐败,集团管理流程过长,几次的事急从权,让很多总经理产生“我的地盘我做主”的错觉。一旦因为违反流程遭到集团的处罚或警告,轻则不予理睬,交钱了事,重则产生逆反,越发猖獗。

建立零售企业监察制度,要从限制权力入手,哪些权限是门店的,哪些权限是集团的,管理流程和时限内必须完成,领导责任不得推诿等,让总经理头上时刻三尺有条绳,时刻保有敬畏才能尽可能的不失本心。

零售监察体系建设第三条陈:查处“戒白”

说句实话,在培训时候,监察部讲解的案例,都着眼于基层管理人员的商业贿赂或职务侵占。不知道此次的窝案会否成为今后的案例。我阴暗的想,也许处于和谐的目标,家丑不可外扬吧。

从大大“打虎拍蝇”来看,无论是谁,只要触及了红线,就要坚决舍弃,不论是身居庙堂还是地处江湖。所以,零售监察部门,不能只当灭蚊英雄,也要敢于舍身打虎。不能只眼睛向下,把预防低职务违纪当成主要工作目标,出台左一个规范,又一个条例,貌似很忙,却陷入一个怪圈,因为苍蝇不绝是因为有臭蛋在先。“破窗理论”已经很明显的昭示了一个现象,氛围很重要,而氛围是谁营造的?是集团的,是企业的主官,是那些高高在上的大佬。但是这些大佬往往行事谨慎,或者有白手套中间掩护,或者手段高超,不易被发觉。窃想,普通群众都能闻得到的风声雨声,不至于监察部门两耳空空吧?不是“怕”就是“拍”,反正都是“白”,监察部要有独立办案的权力和勇气,监察部门要直接向企业领袖负责,向整个企业负责,阻力越大,往往幕后越黑。而企业领袖也要从自身做起,不能遇到亲朋故旧就瞻前顾后,莫衷一是,如此反复,监察部门就会无所适从,积累惰性,丧失锐气。

“抓打弃杀”,“一查到底”,零售企业关系国计民生,贪污舞弊关系企业生死。

零售监察体系,你眼睛一闭,可能就“挂”过去了,还是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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