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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点评须客观要经得起推敲

2013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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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点评须客观要经得起推敲

  
  
平时在媒体上看到一些报道,在记者对此事件进行点评时,总有“希望有关部门,对此应加强管理。”的说辞。


  一则电视新闻报道:两青年男子,到一河道里游泳,却不知河道深浅,其中一人溺水身亡。记者到现场采访,结束语是:“希望有关部门,在河道两旁应树立警示牌,以防止悲剧再次发生。”这个结束语,让有关部门实施起来难度就太大了,这已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情,应属国家的一项宏大的工程,照此说法,要设立警示牌的河流就太多了,长江大不大,长不长,深不深?黄河大不大,长不长,深不深?更需要沿岸设立警示牌,不然溺水的人就太多了,这个责任谁来负?还应该是有关部门吗?


  另一则电视新闻报道:两男青年骑摩托车,车速太快,在通过一桥梁时,因道路已加宽,而桥梁却没有被加宽,结果来不及刹车,撞在桥边一米多高的土坎上,两人翻过土坎掉入河中,造成一死一重伤。现场记者的结束语是:“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将桥面加宽,不要让悲剧重演。”记者所说的很有道理,但是,架设一座桥梁,不是拿着话筒说几句的事情,况且,虽然桥梁没有随道路同时被加宽,但是,桥梁两旁有个一米多高的土坎,作为有驾驶常识的人应在离桥梁很远的地方,就该观察到前方的路况,改变车辆运行速度,避免事故的发生,是能做到的。我们不该一出事就把责任归结给“有关部门”,这是不公平的,也不符合客观事实。


  在这里不是为哪个部门开脱什么,以事实说事实。舆论监督是一面镜子,折射出我们工作中的缺陷和不足。大众媒体,向人们传播知识,引导人们的正确思想,伸张正义,鞭挞邪恶,为广大的人民群众疾呼,为百姓排忧解难,指出管理部门的不足,促使改变工作作风,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


  在对事件进行报道时,我们应尊重客观条件,不要把“有关部门”成为我们的口头禅,不然会引起观众的误解,还会引来观众的反感,记者辛劳的付出,不一定得到广大观众的认可,就失去了舆论告诫和导向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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