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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传销总显水瓢效应

2013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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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一则报道,一上大二的山东籍女大学生,被朋友介绍到西安市搞传销,该女父母费尽了周折才打听到女儿的下落,千里迢迢来到西安。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端掉了这个传销窝点,将这位女大学生请到了派出所。令人不解的是,这位女大学生不仅没有一点悔过之意,反而怨派出所和她的父母坏了她的发财梦,就连自己的父母都不相认。当父母准备带她回家时,她不仅不愿意走,还在派出所里大喊大闹,躺在地上撒泼,头往墙上碰以死相威胁。无奈之下,父母求助民警,在民警的帮助下,一同将其强行扭上开往山东的火车。
   目睹了这一幕,让人心里很不是滋味,难道传销的魔力就这么大吗?是什么使她走火入魔,失去理智,放弃学业?一位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有如此之举,令人痛心疾首。类似这样的个例,时常出现在媒体中,传销使一些,想一夜之间暴富的人,误入歧途,深陷囹圄不能自拔,害人害己害社会。所谓的传销,就是有实际产品,人员发展上线、下线,没有中间环节的销售模式。我国于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了《禁止传销条例》。
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严厉打击,可是以暴利为诱饵欺骗他人非法推销劣质或走私商品、大肆偷逃税收的传销活动,发展到今天,其手段更加隐蔽,危害性也更大。从被工商及公安机关查处的传销组织看,传销组织据点,多选择在城市中较为偏僻的农村,不太引人注意,加之,这些农村房屋出租户,只图收取房租,法律意识淡薄,不仅不主动向执法部门举报,甚至在执法部门查处时,为传销组织偷风报信,给予袒护,使传销组织有充足的时间,销毁物证,疏散人员,有的出租户甚至阻挠执法,削弱了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
传销组织频频被查处,时常在媒体上报道,给人的感觉他们就象水瓢效应,按了这头,那头就漂了起来,总是按不下去。
以鄙人之见,如伟人毛泽东所说的:“世界上最怕的就是认真二字。”我们如果真的认真了,传销就无藏身之处,谁给传销提供场所,谁就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堵住源头,没有了场地,传销就无法组织起来。对于那些,今天抓了,经过教育后又放了,明天又重操旧业的组织者,依照法律给予重处。在学校、社区、农村开展宣传,使人们认识到传销的危害性。另外,我们在查处传销组织的过程中,开展一场人民战争,使其销声匿迹。
传销之火彻底熄灭,文头之幕才不会发生,悲剧才不会重演,人们才得以安宁,和谐之路才会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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