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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存疑的判决折射着责任和使命

2013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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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三十出头的刘凯利因一起杀人案被判处死缓,其家人一直认为,这是一起冤案,十几年来不停地上访到有关部门,刘凯利曾多次向司法机关申诉。一九九八年,“真凶”刘铁军伏法,当刘凯利家人要求对刘凯利一案重新认定时,有关部门竟然答复,关于刘铁军承认是“真凶”的卷宗找不着了,不符合重审程序。一个风华正茂的青年,如今已50岁,在监狱里服刑了十八年。(5月25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看完该案例,不得不让人心生这样的感叹:老百姓办一件事很难,难于上青天!通过节目,人们清清楚楚地看到,这一案存在着诸多疑点,法律界人士认为,应启动追究程序。
在鄙人看来,有关部门迟迟不予介入的原因,不外乎是怕承担责任,不愿承认错误,不敢触及刑讯逼供,诱供,如果要是还原事实真相的话,受到惩处的不是一个人,不是哪一个部门。这些执法者不知想过没有,一个三十多岁的小伙子,如今已是半百的小老头,作为一个人来说,青春年华在纠结中付之东流,家庭破裂,妻子携儿改嫁他乡,年迈的父母为此四处奔波,本来一个完整而幸福的家庭因此而荡然无存,毁之一旦。对于当事人来说,不是一个追责,一个赔偿就能挽回十八年的艰难,日日夜夜的精神折磨,精神摧残,不是哪一个人,哪一个部门负什么责,用多少金钱就能将时光倒流,刘凯利就能重新回到三十多岁的生活,与父母与妻儿享受欢乐,享受平淡的日子。我们要勇于承担责任,有错必改,所改变是一个人的一生,是一个家庭的幸福,是一片光明和希望。
一桩疑点重重的案件,我们是否该重新审理,重新认定。即便因此一些人可能要受到处分,受到问责,这也是因我们工作失误要承担的责任和付出的代价。如果通过再一次审理和调查,此案没有任何失误,也是对当事人和家属一个信服的交代,更是对我们的法律,我们良心的交代,不辱使命,不负人民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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