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双福的博客

许双福

公告

与书为伴,与笔同行

文集

旅游(42)

统计

今日访问:7502

总访问量:12535601

代理意味着垄断

2014年01月09日

评论数(2)

代理意味着垄断

代理,在商业上有着严格的等级区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等,省级代理、市级代理、县级代理、区级代理,甚至一条街道的代理等。代理就意味着在一个区域内有着独一无二的经营权,就是垄断这个品牌或者产品在这个区域的销售。以我之见,作为我们规模不大资金有限的零售商而言,代理酒类,要选择成熟的品牌,已有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在消费者中有着良好的知名度,只能代理一个街道或者一定范围内的经营权,因为,大多数零售商所经营的不是单一的商品,侧重点不仅限于酒,香烟甚至是店中销售的主力军。

与供应商谈代理权时,要避免大,忌一口吃个胖子之心,只是在我店所处位置多少范围之内不得将此类商品再给予其它商店经营,况且,供应商是以销售额及销售量来取舍代理权。如今通行的做法是现款现货,不予退换,虽然我们取得了该产品的代理权,我们更应考虑周围的消费环境,消费能力,消费习惯。酒所占用的资金不可小觑,又有着多种系列,如果不是老牌子的名酒,都存有独领风骚三五载的特点,或是一阵风,一时之兴之火,没几年的光景就被其它品牌所取代,因此,我们要抓住时机,找准卖点,不要盲目跟随,考察周全再做代理决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联商专栏立场。

联商专栏原创文章由作者授权发表,转载须经作者同意,并同时注明来源:联商专栏+许双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