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24日
评论数(0)《港湾商业观察》陆永俊
人无信不立,对于企业而言尤应如此。虽然犯错是成长必经的环节,然而是否可以被原谅恐怕就超出犯错者能掌控的范围了。
对于一家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而言,如果包括常年贡献企业八成业绩的产品在内的多款主要产品居然涉及行贿事件,仅此一项恐怕就会让投资者对于相关企业的研发底色产生疑问。
另一方面,期内该企业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由正转负,各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也创下新低。
这家企业就是汉王药业。
贡献八成业绩的产品靠行贿立项?
近日,陕西汉王药业有限公司(下称:“汉王药业”) 递交了招股书,保荐机构为兴业证券。
成立于2000年的汉王药业,主要从事中成药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主要产品涵盖心脑血管系统、肝胆科、风湿骨科、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等领域。
公司官网显示,汉王药业获得各种称号,包括但不限于“陕西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陕西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陕西工业精品企业”、“陕西省‘专精特新’企业”、“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汉中市科技先进企业”、“汉中市专利转化优秀企业”。
虽然有各种响亮的名号,但是汉王药业产品的结构相对单一却是不争的事实。招股书显示,汉王药业主要有“强力定眩片”、“舒胆片”、“益脑心颗粒”和“强筋健骨片”四个系列产品。其中,核心产品为强力定眩系列产品,期内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4.78%、86.97%和86.55%,占比较高。倘若该系列产品未来的供需发生非预期变化,汉王药业将采取何种措施保持业绩成长的相对稳定值得市场关注。
不过,贡献八成业绩的强力定眩系列产品居然与行贿有着撇不清的关联。
据裁判文书网显示,时任汉中市科学技术局总工程师舒宝安曾在2013年和2014年分多次收受汉王药业贿赂。其中,居然涉及到强力定眩胶囊工艺优化及产业化的项目审批。而且,另一主要产品“舒胆片”也牵扯其中。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除了牵扯行贿事件外,研发费用或许是另一个观察汉王药业研发成色的角度。
汉王药业三年合计研发费用不足三年总营收的1%,且2021年研发费用激增,比2019年与2020年研发费用的总和还多。招股书显示,期内汉王药业的研发费用分别录得421.01万、414.92万和1106.81万,合计共1942.74万元,占三年总营收的比例仅为0.94%。
“如果此前研发费用一直较低,突然增加,不排除公司是为了上市讲故事做准备。当然,无论是讲故事,还是真心开始重视研发,或者两者都有,从企业经营角度,都无可厚非。”一位为企业提供战略咨询的市场人士告诉《港湾商业观察》。
颇为有趣的是,正是在研发费用激增的2021年,汉王药业却因产品存在严重不良反应被要求召回并注销药品注册证书。
2021年1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注销酚酞片和酚酞含片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酚酞片和酚酞含片进行了上市后评价,评价认为酚酞片和酚酞含片存在严重不良反应,在我国使用风险大于获益,决定自即日起停止酚酞片和酚酞含片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注销药品注册证书(药品批准文号)。已上市销售的酚酞片和酚酞含片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召回产品由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在酚酞片和酚酞含片生产企业名单中就包括汉王药业生产的“酚酞片”(国药准字H20045635)。
事实上,从财务数据看,比起研发,汉王药业更重视销售。招股书显示,汉王药业三年销售费用分别录得2.47亿、2.75亿和2.91亿,合计8.14亿,占三年总营收的比例为39.53%,为同期汉王药业研发费用的41倍。
《港湾商业观察》就核心产品卷入贿赂案件的看法,是否存在“重营销轻研发”的发展倾向等问题联系到汉王药业董秘办,相关人士未予回应。
屡屡遭遇法院强制执行,现金流增加额由正转负
值得关注的是,招股书显示,汉王药业的现金流也颇为不佳。
期内,汉王药业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由正转负,各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也创下新低。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1年,汉王药业分别录得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1869.34万、-497.06万和-1565.06万。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断降低。2021年汉王药业的经营性现金流仅录得1.6亿,低于2020年的1.64亿与2019年的1.71亿。
(图片来源:招股书)
“现金流可以说是企业的生命线。战略有千万种,但每种战略都需要现金流作为支撑。毫不夸张地说,资金链断裂几乎是每家企业破产前殊途同归的最后一步。”在聊到现金流时,有业内人士对《港湾商业观察》表示。
与此同时,汉王药业的存货与应收账款的金额都不断创下新高。招股书显示,期内汉王药业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录得8606.7万、1.02亿和1.22亿,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86%、15.16%和16.38%。汉王药业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分别录得1.65亿元、1.87亿元和1.97亿元,占当期营收的比例分别为26.56%、26.43%和26.99%。
《港湾商业观察》还留意到企查查显示,汉王药业自2006年至2019年期间共有四起“被法院强制执行”的记录。相关案号分别为(2006)咸民执字第00119号、(2010)咸执恢字第00020号、(2016)豫0703执908号和(2019)陕0702执453号。累积执行标的为283.73万元。
(图片来源:企查查)
此外,汉王药业的分公司还有一件被吊销许可证件的往事。
企查查显示,2016年汉王药业前分公司“陕西汉王药业有限公司丸剂分公司”因注册登记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或满六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十二、三十条规定”被吊销许可证件(含执照)。
总之,对于汉王药业多款产品涉及行贿的污点,三年研发投入总额不足总营收1%的现实,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由正转负的原因与趋势,屡屡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的历史,这些恐怕都值得所有潜在投资者持续留意。(港湾财经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