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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处分两高管:挪用公司资金向大连市委原常委行贿

2016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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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商网消息:9月29日,万达集团官网发布公告,对员工行贿元大连市委常委金程事件做出最新回应。万达在《关于对冷传金、韩玉秋处分的决定》公告中说,有媒体就金程受贿案发表公开报道,集团才得知,时任万达商业大连公司总经理冷传金和财务副总韩玉秋曾于2008年、2009年两次擅自挪用公司资金30万元行贿时任大连市西岗区原区长、区委书记金程。

万达集团将上述2员工行为定性为擅自挪用公司资金行贿事件,属于个人行为。并且指出,万达财务副总韩玉秋在未向集团财务中心报告的情况下擅自配合冷传金挪用公司资金,负有直接责任。

公告原文如下:

集团各部室、各公司:

近日,有媒体就金程受贿案发表公开报道,集团才得知,时任万达商业大连公司总经理冷传金和财务副总韩玉秋曾于2008年、2009年两次擅自挪用公司资金30万元行贿时任大连市西岗区原区长、区委书记金程。为此集团决定:

一、 冷传金严重违反集团财务规定,擅自挪用公司资金行贿,此事给集团带来严重负面影响,负有主要责任。

二、 集团历来实行财务垂直管理,韩玉秋作为财务副总在未向集团财务中心报告的情况下擅自配合冷传金挪用公司资金,负有直接责任。

三、 集团决定,免去冷传金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工程师职务,解除劳动合同;鉴于韩玉秋已经退休,不追加行政处分。

四、 集团董事会决定暂时冻结二人持有的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权,停发二人股权分红。

五、 责成集团审计中心立刻赶赴大连公司,对冷、韩二人及大连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再作进一步处分决定。

集团再次重申,全体员工以此为戒,深刻吸取教训,严格遵守集团各项制度,如有违犯,从严惩处。

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9日

(来源:联商网)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联商专栏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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