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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盘点奖惩制度之诟病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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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行盘点奖惩制度之诟病

 

盘点,是为了了解经营状况。盈利与否、损耗高低、健全管理是盘点的根本目的。配以合理的激励机制,对盘点成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现行《xxx盘点奖惩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存在诸多问题:

1.《制度》与流程不匹配。

  盘损率超标,相关责任承担人分配不合理。根据华商老师整改意见,盘点小组构成人员(见附图二):财务经理、营运经理、电脑部、财务部、门店。而《制度》第四条第34点对责任人的扣罚只有门店营运人员。

2.责任分配不公平。

  同等薪酬条件下,防损员比营业员多承担0.5倍。利益分享与风险承担不成比例,有失公允。(见《制度》第四条第4点)

3.扣罚与工资挂钩,暗藏隐患。

  《制度》中产生的扣罚从工资体现,没有法律依据,极易引发官司。

4.奖励金额偏低,难以起到激励作用。(见《制度》第三条)

5.《制度》出台未经商讨,不利公司运作。

  由于问题123的存在,易引起相关人员的心理失衡。尤其是一线基础员工。因为扣罚,员工基本收入减少,会认为辛勤付出得不到应有回报,产生消极心态;加上盘点制度和流程存在缺陷(见前任店长韦xx{附文三}、现任店长张x{附文四}、本人{附文五}的盘点分析报告),导致盘点的准确性受到员工质疑。在以上诸多因素作用下,极易在员工中诱发群体事件(如的【新播报】事件),给公司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稳定员工,才能做好服务;好的服务,才能提升销售;没有销售,利润无从谈起。一线员工忠诚、良好的服务,是公司盈利的基本保证。鉴于此,建议取消现行《制度》,重新商讨(邀相关各部门)建立新的务实可行的《xxx盘点奖惩制度》。

 

新《xxx盘点奖惩制度》(初拟)

一、     目的:了解经营状况。

最终:确立防损重点、完善订货作业、库存精准高效。

二、     损耗指标。

5‰为基数,超过的承担损耗责任,低于(奖励基数为3.5)的给予奖励。

    三、 奖励。

     实际盘损率与基数的差额为奖励额。例如:实际盘损率为2‰,则3.5‰-2‰=1.5‰为奖励额,全体盘点小组成员共享。

四、 责任承担。

     盘损率超过5‰<7‰,取消当月绩效;>7‰<10‰,取消当月及次月绩效;>10‰以上的,取消连续三个月绩效。当月考评无绩效的,往后顺延。此责任承担为盘点小组所有成员。

此初拟制度清除了法律隐患,同时兼顾了员工的实际情况和感受,公司的利益也得到了维护。望能开展讨论、完善、实施。

 

 

 

 

西江店防损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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