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3月03日
评论数(0)“国际标准”并不一定适合中国的实践。比如,国际购物中心协会(ICSC)对“购物中心的分类”:邻里购物中心、社区购物中心、地区性购物中心、跨地区购物中心等。
而其中的“邻里购物中心”,面积小的仅有
中国对“购物中心”的理解,是要能辐射“一定城区范围”的较大商场,好比北京“老崇光SOGO”(南馆开业前),长沙平和堂等等,而决不仅仅是“服务邻里”!(参见:《商业规划》-商业地产的“八大业态”-Shopping Mall/购物中心与LifeStyle Center)
或许我们将ICSC所界定的“购物中心”,理解为广义的“购物场所”更符合中国的实际;而“邻里购物中心”与其说是“购物中心”,倒不如说是“小型商业区”或“社区商业”更为合适!
所谓的“国际标准”,一旦脱离了中国的实际,就会产生混乱——抑或是思想的,抑或是经营的!
又如“坪效”,是衡量商场“单位面积产出”的指标,在业界也经常有人乐此不疲地使用,即使是评价国内商场“单位效益”时也是如此,但在中国又有多少人知道什么是“1坪”呢?!
“坪”,原为日本的“面积单位”,后来就有国人照搬过来了。1坪=3.3058平方米,既然还要换算,为什么评价国内商场“单位效益”时,不用我们自己的“面积单位”——“平”(平米)哪?!或许有些人觉得“坪”流行于国外,用起来更渊博、更时尚吧!
就连“社区”这样一个再普通不过的词,也要“引经据典”,最后查出来是诞生在德国,于是就觉得有关“社区商业”的论述更加“权威”!那么“居委会”、“街道办”是不是也要查一查它的“国际渊源”哪?!
我们应该尊重“国际标准”,但并不能失去思考的能力!“盲崇”的思维方式是可怕的,因为它会阻碍一个民族创新能力的发挥!